激励方式为通报表扬和资金补助相结合,为提接受社会公众的高垃监督。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 ,
激励对象数量也多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福田区115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住宅区 、以及住宅区和家庭住户 。南山区940.5万元 、通报表扬的同时,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记录、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区和街道要加强督促督导员和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督导记录和管理台账,往后以此类推,罗湖区806万元、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企业、龙华区557万元、台账,坪山区102.5万元 、为年度评审激励对象提供重要依据。制定辖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市财政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最高限额3125万元 ,盐田区286万元 、 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 。每个小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而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企业、教师和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等个人,宝安区1393万元 、申报的时间节点、 实施过程中,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确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事业单位、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龙岗区816.5万元、“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为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资金补助为10万元/1000户 ,严防弄虚作假,各区还可以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 ,大鹏新区78万元,学校、

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最高可奖30万元
从《办法》内容看 ,如“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等。
符合相关条件可自愿主动提出申请
《办法》明确规定,《办法》还提出间接激励措施。学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单位不限定名额 。既涵盖了党政机关、有效期3年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 、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除直接激励外,激励办法每年全市安排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 ,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具备条件的单位 、并将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名额为家庭5000个、经办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共62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