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一是要恪守诚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避免参与虚假登记。被产权人投诉 。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针对申请人,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 ,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该局要求: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
,针对代理机构,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近期,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据悉 ,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存在夸大宣传、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
